Home 文以載道鼓山區明華路機車不依規定停車 鼓山警依法取締

鼓山區明華路機車不依規定停車 鼓山警依法取締

by 豐勝傳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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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/高雄報導】 鼓山分局於昨(7)日9時30分許,在明華路執行違規取締勤務時,見一民眾正在挪動他人機車以利自身停放。因尚未形成違規停車情事,警方遂立即上前勸導,提醒勿隨意移動他人車輛,以免造成損害。

員警勸導後繼續執行取締勤務,於返程時,發現該處停車格內有一格停放兩部機車之情事,遂依規定舉發。

藍色機車車主隨意挪動他人車輛,以利自身停放,導致1格停格停放2台機車,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:「停車位置不依規定」,最高可處新臺幣1,200元罰鍰。

鼓山分局呼籲,民眾停放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,不得隨意挪動他人車輛或停放不當,以免受罰或引發糾紛,並共同維護交通秩序。
圖:遭挪動之機車為白車,違規車輛為藍車(左)。(鼓山警察分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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