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文以載道警備車前往新光路支援查緝失聯移工 在自強三路與永興街口並無違規

警備車前往新光路支援查緝失聯移工 在自強三路與永興街口並無違規

by 豐勝傳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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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廖銘瑞/吳文隆高雄報導】苓雅分局警備車昨(11)日前往高雄市新光路支援查緝失聯移工,在自強三路與永興街口,有民眾質疑違規,經警方檢視影片,警車開啟警示燈穿越路口,未停讓行人。

經查警方當時接獲線上通報,駕駛警備車前往新光路支援查緝失聯移工,為執行緊急任務狀態。分局警組駕駛行為,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,執行緊急任務時,不受相關交通限制,故本案不予舉發。

分局將持續加強勤前教育,宣導同仁於執行緊急任務時,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,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,且於駕駛時仍應顧及行人與其他車輛安全,避免事故發生。

苓雅分局補充說明,現行規定舉發要件,係以車輛進入行人穿越道時,與路人距離有無間隔三個枕木為舉發標準,惟仍要視個案情況判斷。
圖:警車執行勤務影片片段。(苓雅分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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