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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廖銘瑞/吳文隆高雄報導】左營分局表示,社群影音平台 民眾張貼內容自小客車不當載貨影片,經警方查處,該地點位於左營區明誠二路與富國路口。
檢視影片可見該車以不當方式裝載貨物,已明顯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0條第1項第7款規定(載運人員或貨物不穩妥,行駛時顯有危險),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,000元以上至18,000元以下罰鍰,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之規定。
目前警方尚未接獲相關報案,後續將調閱監視器影像,通知車主到案說明,依法製單舉發。警方呼籲,民眾行車務必妥善裝載貨物,以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。
圖:自小客車以不當方式裝載貨物。(左營警察分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