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在地焦點地方新聞租賃專法修法引熱議 全聯會率地方公會赴內政部 六大聲明揭示產業立場

租賃專法修法引熱議 全聯會率地方公會赴內政部 六大聲明揭示產業立場

by 豐勝傳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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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廖銘瑞/屏東報導】 內政部近期提出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修正草案,引發產業界關注。前(10)日,全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(全聯會)理事長劉貞君,率領全台地方公會理事長赴內政部,參與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」座談會,展現全國公會團結,共同提出六大聲明,呼籲修法應兼顧房東、房客與業者三方權益,確保租賃市場穩定發展。

劉貞君理事長於會中表示,租賃市場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基石,修法若過於偏頗,恐導致房東縮手、房源減少,最終損及房客權益。他強調,修法應以平衡與信任為核心,讓制度更健全、可持續。

根據內政部說明,本次修法草案聚焦四大方向:
一、保障房客訂約與續約合計三年租期,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;
二、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;三、禁止房東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、遷入戶籍等,違者將受罰;四、租屋糾紛可透過公所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解決。

全聯會認為政策立意良善,但若缺乏周全配套,恐將衝擊租賃市場,因此提出以下六大聲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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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反對三年限制期,避免市場對立租期強制最低限制侵害契約自由,且易遭惡意房客利用制度漏洞,反而破壞租賃雙方信任。

2. 修正《公證法》第十三條建議若房客拖欠租金,經公證並催討無效,房東應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,避免財務損失。

3. 斷水斷電非解方此舉無助解決惡意佔用,反而可能引發額外爭議。全聯會建議賦予公證租約具強制執行效力,保障房東權益。

4. 租金漲幅應回歸市場機制,若租金漲幅與市場脫節,恐導致空置率升高,並非房東與業者所樂見。

5. 支持婚育友善租屋政策,贊同延長社宅承租年限、補貼加碼與育兒設施補助,有助減輕年輕世代負擔。

6. 包租房東應納入公益出租人優惠,建議將委託專業業者包租之房東,納入公益出租人優惠,以維護政策公平性。

全聯會強調,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,並與全國律師聯合會、公證人公會聯合會、民間 NGO 團體及學者專家交流,作為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參考。

劉貞君表示,全聯會將與政府保持建設性對話,推動修法方向更貼近市場實際,為台灣租賃產業建立公平、透明、穩健的制度,促進社會正向發展。


圖:全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(全聯會)理事長劉貞君(右二)。(全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)

圖:全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(全聯會)理事長劉貞君,率領全台地方公會理事長赴內政部,參與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」座談會。(全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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