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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/高雄報導】 苓雅分局於9月14日6時50分接獲通報糾紛,警方立即趕抵現場。經瞭解,王姓男子(49歲)於酒吧消費結束後,欲找店內女店員一同離開遭拒,持辣椒水於店內噴灑。

民權路派出所所長劉滌吾說明。
店內客人簡姓男子(47歲)上前勸導制止,但王男不聽制止,簡男就隨手持桌上酒瓶毆打王男,本案王男頭部受傷,警方到場遂即將王男送醫治療,意識清楚無大礙;並將簡男當場逮捕,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。

本案警詢後,簡嫌依刑法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偵辦。
苓雅分局呼籲,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,並循合法方式解決,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,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,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!
苓雅分局針對不法行為,絕對嚴正執法,以維社會治安,保護民眾安全。
苓雅分局提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