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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廖銘瑞/吳文隆高雄報導】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交通違規,三民二分局未接獲相關報案資料,惟影片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,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,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,另影片中行人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,處新臺幣500元罰鍰。
三民二分局呼籲,汽機車駕駛人,行經行人穿越道、路口或有行人通行之處時,務必「減速慢行、主動停讓」,行人亦應遵守交通規則,依規定走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上,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用路安全。
圖:鼎金所長李邦豪說明。(三民二警察分局)